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发表时间:2022-05-16 19:58 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一、澄清部分 1. 招标文件“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”中“表6-1投标函”第17条: “17.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,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,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。” 现澄清为: “17.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,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,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。” 二、其他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,以本澄清文件为准;本文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。
招标代理机构: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2年05月16日
文章分类:
修改通知
|